第二十三章 古怪的新收获(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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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佬这种存在,无论是前生还是今世,无论是在繁华的大都市还是在偏僻的小乡村中总是能够见到他们的身影,此时此刻在两千年初T市的河边、大桥上,同样也能看到这些人的身影。
不过除了这些人之外在这条贯穿东西,储水量颇丰的大河之上,也是有渔家生活的。
这条河里出不了什么大鱼,但是一些小鱼小虾、田螺之类的东西倒是非常常见。
李蔚然记得前世时,他还在上小学的时候家里养过一只虎纹狸花猫。父母每天买菜做饭食便会顺便从河边买上一二斤渔家当天打捞出来的小鱼,回去炖上一锅,碾碎了喂自家那只馋猫。
只可惜那猫在发情的时候跑丢了,在这一世中,父母早亡的家中自然不可能养什么猫猫狗狗。
心中微微出着神,当他快要走下桥、准备顺着河西大桥直通着的那条街道一路向自家方向走去时,眼角余光忽然被一个紫色的光点晃了一下。
他的脚步微顿,这两天寻找各种闪光物品已经寻找的有些条件反射的李蔚然微微侧头,向那有紫色光点的方向看去,然后他便目瞪口呆的下意识张开嘴巴,因为那有着紫色光点的地方,居然是从一个卖田螺小贩面前笸箩中发出来的!!
……
一个不到二十岁的半大小子,手中提着一个老沉的袋子,袋子里面是满满腾腾的一袋田螺,这让路过的人无意间看到,还以为这是哪家餐馆老板家的孩子呢——他这副样子很像是被家长派出来购买晚上小菜的主料。
可实际上李蔚然这真可谓是为了那碟子醋,直接包了一顿饺子。
他不确定那个筐中到底是什么东西在发着紫光,也不知道买上几斤、小贩才有可能顺手把那发紫光的东西给他捞进来,更不确定那小贩会不会在看到发紫光的东西时、觉得这东西比较有价值而顺手留下。
他又不好直接表现出非要购买那东西的意思,反而更引人怀疑,于是只能一咬牙一跺脚,干脆把那笸箩中的所有田螺通通包圆!
幸运的是,发紫光的东西确实是在这一堆田螺当中,只是不知具体是哪一个、或者到底在什么位置?否则如果发光的是那笸箩上的某个位置的话,他就得想办法看能不能连人家装东西的家伙事都一并收购回去了。
还好笸箩中的田螺只有半框左右,然而让李蔚然觉得有些牙痛的是——这半笸箩的田螺加在一起居然足足有小八斤!哪怕这东西卖的十分便宜,可他一个人买八斤田螺回去,这得吃到哪辈子??
然而要说把这些东西找个河边倒回水里……他又怕被人看到,疑惑他干嘛要买一堆田螺放生?真要做善事的话,买上一筐还活着的小鱼小虾不比放生这东西更能积累善功?
总之,此时的他黑着脸提着足有三层厚的塑料袋,装着八斤田螺一步步走回家去,幸好此时的他正值青春年少,一把子蛮力还是有的。
回去自家胡同中,这会儿临近午饭时间,倒是有一些上了年纪的老头老太太从各自家中出来,去附近的小学接自家年幼的孙子外孙回家吃饭。
有两个相熟的邻居见到李蔚然提着那一大袋子田螺,有些惊诧地问他:“李家小子怎么买这么一大堆田螺啊??”
李蔚然只能露出一个勉强的笑容:“最近想这口吃了……”
“那这分量也有点太多了呀!这东西虽然个小不出数,你也不能一顿饭光吃它呀。”
说话的人也不过是随口唠叨一句,随即便摇摇头忙自己的事情去了,别人家的孩子喜欢吃什么、乐意吃什么也不归他们管,要是真劝得人家不吃这东西,万一人家除了这东西家里就没别的吃的了,自己难不成还要管他一顿饭?
这人甚至还以为这些田螺是李蔚然自己去河边摸回来的,或许是他家里已经断了粮,不得不去河边找些东西回来裹腹呢?所以不过嘴上说两句就该忙什么忙什么去了。
这辈子的邻里关系,因为家中父母早亡、爷爷同样也在几年前离世,所以反而要比上辈子淡漠许多,但这种冷漠对于李蔚然这种拥有前世记忆的人来说反倒相对轻松一些,不必每天忙着应对各种人情往来,也不用担心随时面临露馅的可能性。
李蔚然并不知道,从今天中午之后,他在这胡同中就又多出了一个“家里要断炊,每天不得不去河边摸田螺、找野果来吃”
的美名。
他只是稍微有点后悔,回来的时候只是单纯怕袋子万一破了,里面有水弄到自己的袋子上,所以才没用他的那个布袋子兜着这一袋东西。
不过此时人已到家,多想这些无益。
等回到家中连忙将门锁反挂上,然后就稀里哗啦地把这一大袋子田螺通通倒进家中口径最大的盆中开始扒拉起来。
那紫色的光点在李蔚然的眼中异常分明,因为这紫色的光点,比他昨天中午看到的那几个掘金者身上带着各种颜色物品的光芒还要更浓一些,哪怕它的直径明显很小——它本身应该就是一个小东西。
将田螺拆分了一下、又扒拉了几次,一个小小的东西终于在他的面前露出了真面目,但这玩意儿让李蔚然有些愣神,一脸诧异地盯着它,嘴巴微张半天没能合上。
过了一会儿才意识到自己此时的模样有些傻,连忙闭上嘴巴、咽了咽口水,随即仔细看向这会儿被他手指指轻轻捻起来的小东西。
“……贝壳??”
那是一枚贝壳,却又不太像是常见的贝壳,因为是从田螺堆里发现的,它的颜色之类的都和田螺十分相像,可这东西的形状却和那一圈又一圈的田螺螺壳又有着一定的区别,它的壳看上去更像是那些海边岩石上扒着的、只有扁扁一片的小贝壳。
这东西的体积看上去只有指甲盖大小,翻过来后内部似乎并没有螺肉,只有一层坚韧的、和贝壳颜色几乎相差无几膜一样的东西,李蔚然用指甲轻轻地戳了戳它,感觉这东西并不像是膜,因为它的硬度和它的壳基本上是一样的。
“这到底是个什么东西??”
把这个东西翻来覆去看了半天,李蔚然只觉得有点头痛,因为这东西无论如何看上去都像是一片贝壳,而且还像是已经空了的那种,可它身上蕴含的浓郁紫色光亮却又丝毫做不了假,表示这东西肯定是有着什么特殊的地方,话说紫色的光代表的到底是什么意思?
思及此他将那两个镯子也拿出来一并放到桌子上,他刚刚回家之后只顾得去翻找这贝壳,倒是忘记口袋中还有两个相对比较值钱的东西。
两个镯子拿出来之后放到桌上,李蔚然起身找了一块抹布仔细地将镯子擦拭干净,可以从这镯子上的颜色和那些花纹处蕴藏的污垢看出,这东西肯定也是经历了不少风吹日晒的年头,才会落得如此寒酸。
银质的物品一旦老旧,颜色就会发黑发乌,这东西的情况应该和那根金簪子情况相似,应该都有不短的年头,岁月的痕迹在其上显得非常重。
两只镯子很宽,而且厚度也挺厚的,李蔚然目测这俩镯子每一个的宽度至少能达到两厘米,厚度约有个六七毫米,拿在手中沉甸甸的分量很是不轻。
镯子上面印刻着一些花纹,李蔚然分不清那具体是什么品种的花卉?看上去倒是挺精美的,至少比那金簪子上的做工要精美许多。
如今的金价银价究竟是多少他没概念,但他却知道这东西要拿去什么地方出手,才能换到相对公道一些的价格——黑市。
城市中除了黑市外,自然也有金店以及收这些贵重物品的当铺之类的地方,但这些老东西如果不考虑历史价值、只按它的成色和重量来回收的话,那些地方给出的价格就会压的比较低。
但黑市中的情况却又有不同,虽然同样会压一些价,但却根本不会有人问你这些东西的来历出处,也不关心你究竟姓甚名谁是哪里的人?因为回收各种有价值物品,本就是黑市存在的意义之一——外出探险的掘金者们干的就是这一行!
大夏天的时节,李蔚然头上戴着一顶帽子,身上穿的也相对于比较厚实,如果仔细分析研究的话,那这一身看上去和那些十分专业的服装有那么七八分相似,区别是人家衣服的口袋里装的、腰上挂着的,都是各种各样的专业装备,和一些野外探险时会用到的工具,而李蔚然身上则没有。
可如果考虑到如今他是在城里,如果短时间之内不出城、又不是刚刚进城的话,身上没那些累赘倒也十分正常。
李蔚然此时就穿着这么一身往黑市方向走去,他本来还在想着要不要弄个口罩或者能蒙住半张脸的围巾,但想一想这天气实在有点顶不住,而且人在城中,他去的黑市中又是专门进行各种有价值物品销赃的地方,再加上他拿的东西又没多值钱,于是便将这想法暂时作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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