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牧羊女(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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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认出她找她签了个名。
郑州洲圳的搭档叫做杨牧。
如果说阮英平凡得无话可说,郑州洲圳可能只是命中缺撇,那么杨牧真的是一个有故事的女人。
她今年三十五岁,身材婀娜高挑,皮肤白皙,说话轻声细语,极有气质。单看本人,无论如何也不能相信她是一个接线员。
杨牧看起来就像一个雍容华贵的名门闺秀,或者富贵人家养在家里的少奶奶。
她的确出身一个好家庭,听说父母都是大学教授,是书香门第。她是b市本市人,上学的时候父母就给买了一套市中心的房子,可谓前途无量的有产阶级白富美。然而杨牧在上大学的时候和自己一位凤凰男同学相恋,那男生刻苦、自律、痴情,还长相俊秀,杨牧和他抵死相恋,无论父母怎么反对都不肯分手,最终和父母决裂。他们大学一毕业就结了婚,杨牧把房子卖了,搬去男方租住的房子住,将买房款当作男方的创业基金,然后男方也的确争气,依靠启动
金开了一家不大不小的公司,过上了中产阶级的生活。
这仿佛是个爱情神话,并没有什么不好。
然而现实与神话,总是南辕北辙。
那位励志的男方姓洪,叫洪百姓。他出身于某偏远省份的偏远县城外的洪家村,洪百姓从小成绩优秀,从不调皮捣蛋,一直是全村的希望。洪家村并不富裕,洪百姓的父亲早亡,母亲种地收入微薄,于是优等生是全村老小一起培养长大的,在他的求学上进的路上,父老相亲都付出了所能付出的心血。
洪百姓的确是个知恩图报、勤勤恳恳的人。他也是个百依百顺的孝子不仅仅是母亲,洪家村全村都是他的亲人、他的长辈。
所以他稍有成就,他就把母亲接出来和自己同住,又将父老乡亲轮流邀请到b市来过一点好日子。洪家村凡有所求,洪百姓有求必应,无不尽心尽力。
在洪百姓的母亲和相亲眼里,洪百姓自带金
光,是全村的骄傲,完美无缺。
而杨牧她爱的只是一个上进、勤恳、聪明而俊秀的男孩,并不是洪家村的神。她无法招架那个“神”
的身份,在洪百姓母亲的眼里,她的孩子是如此优秀,儿媳妇居然不肯洗衣做饭扫地,没有好好伺候洪百姓吃饭穿衣,甚至还要她的孩子给她削苹果是可忍孰不可忍这种女人,怎么配得上她的孩子作为媳妇,就应该洪百姓说什么就是什么,钱是她儿子赚的,人是儿子娶进门的,她怎么能不安分守己居然有时候还不听洪百姓的话必须教训
婆媳大战无声的展开,杨牧不知道如何应对被圣光笼罩的婆婆,兵败如山倒。每次她身心俱疲,希望洪百姓带她出去走走,散散心的时候,洪百姓总是带她回他长大的山村,充满回忆的忆苦思甜,讲诉他小时候的每一次考试而杨牧面对的,是几百个婆婆,每一个都无法得罪,每一个都要孝顺听话,每一个都必须小心伺候,他们都是洪百姓的恩人,她丈夫欠别人的恩情永远还不完。
后来杨牧生了个女孩子,不知道为什么听说洪百姓开始打她,然后婚内出轨,弄大了别的女人的肚子。
故事的最后,是杨牧离婚了,自己带着孩子过日子。
她没有去找更高薪水的工作,因为服务中心隔壁有个不错的幼儿园,所以她就在这里工作。她也不怎么说话,也从来不火,无论什么时候看到她,她总是姿态端庄,姣好而平静的。
慕云山听过她的故事,再看到她的本人的时候,深深觉得也许故事里听来,杨牧是那个得了be的炮灰,可是在生活中,她其实是一个真的强者。
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步过荆棘,浴火重生。
慕云山特别敬畏杨牧,心里很想和这位浴火重生的前辈交个朋友,但在杨牧那好看的仪容面前,她自惭形秽,蠢蠢欲动而不敢。
“那个人又来了。”
服务台里,阮英踢了
慕云山一脚,低声说,“你看就是那个。”
“哈”
慕云山反应过来,这个在服务中心名气很大的“那个人”
,就是杨牧的前夫,洪百姓。
洪百姓并不长得人面兽心,他三十多岁了,事业有成,面貌依然俊秀,身姿依然挺拔,依稀可见少年时的风采那时候杨牧爱上他不是没有理由的长这个样子基本上校草无疑了。他穿着一套端正整齐的西装,扎着基佬紫的领带,衣冠楚楚的走进了服务中心。
他径直走到了咨询台这里。
软英很熟练的当作没看见。
慕云山还是新手,不敢藐视人民群众,站起来勉强微笑,“你好。”
“杨牧在吗”
洪百姓问。
“不在,您是哪位有什么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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