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识文断字世道难活(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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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黑河县,卖身为奴也是一条出路。
不少贱户出身的穷苦人家,上赶着想去大宅门做活。
好歹能吃一口热饭,且有个遮风挡雨的去处。
其次的话,万一讨得东家开心,说不准就混出头了。
他日升成管事、头目之流。
也很体面。
比如,白启前身所认识的渔家子。
其中便有个卖身做了马夫。
日子反倒过得滋润起来。
因为大户家的良马。
吃得要比人好。
不仅草料精细,里头还要加鸡蛋、大豆、以及玉米面,调弄搭配得当。
这样养出来的良马才不会掉膘,体格壮硕,跑起来飞快。
当马夫,就像做厨子。
自然免不了偷吃。
时不时克扣些。
久而久之,自己也能吃到鸡蛋、喝上豆浆,以及玉米面做的窝头。
远比打渔的时候,大半年都难沾个荤腥油水舒服得多。
“宁作乞丐,不为人奴,阿爹有讲过这句话么?
而且,阿兄,黑河县不养闲人,哪来的乞丐啊。”
白明疑惑问道。
“当然。老爹还说,食不言寝不语,好好吃你的饭。
咱们迟早脱去贱户,怎么可能去给别人当奴才!”
白启轻轻敲了一下阿弟的脑袋,岔开话题。
卖身为奴,等于一辈子被主家拿捏。
哪怕被当众抽鞭子,都要高喊“谢赏”
二字,表示心中服气。
否则,落在主家眼里。
便是不本分,不规矩的下人。
那时候,就不是抽鞭子那么简单了。
五千钱也好,两千五百钱也罢。
确实足以让白启度过秋冬两季。
还能吃上几回肉,改善伙食。
但捞偏门的也有底线。
拿自家兄弟换钱。
前世今生。
他都做不出这种事。
“赶紧吃完,等下教你写字。”
匆匆扒完饭,白启借着铜灯的昏暗火光,开始用秃毛笔杆蘸水练字。
一边写,一边让阿弟白明跟着自己诵读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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