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4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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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
留给她的,便是儿郎的玉冠与黑发。素爱操心的人,头发仍是乌黑润泽。
“好吃。”
“嗯哼……”
萧鸣笙再举着调羹,不满哼哼。探花郎品鉴美食,也沦落到这地步。她也好哄得很,再度抿了笑,舀了一勺,继续喂他。
饶是崔明端,耳根也早已红透,只是她亲手的汤羹,自然远胜琼浆玉液,他定定瞧了佳人眉目,“我在学堂,夫子多让读杜工部诗词,父亲却说乐天居士之诗,老妪亦能懂,更该多读,今日惊觉父亲助我。”
“六郎自个儿不作诗,却拿先贤的糊弄我么?”
萧鸣笙喂上了瘾,又舀了一勺,就促狭望着预备念诗的某人。
“一愿世清平;二愿身强健;三愿临老头,数与君相见[1]。”
声如珠玉落盘,崔明端又俯首近前去,“先贤道尽我意,但愿你身子康健,我与你亦是知己,朝暮皆相见。”
不单是夫妻,也不做怨偶,是无话不谈的知己才好。
“六郎面面俱到,我倒是想不到还有什么缺的。喏——”
她示意他再吃一口,“祝寿人,辛苦了。”
绪安年纪小,但是侯府家教严,又有严师崔明端盯着,她甚至还没喂过小团子。
这会儿,崔明端莫名满足,当真再抿一口,又扶着她手腕,商议道:“约莫这两日,便有圣旨下来了。一切自有臣来办。”
闻言,萧鸣笙先是提气,再叹道:“我……”
“郡主——”
“此刻,凤舞九天,崔大人可看清了?”
她来自千年外,并非是先皇给他定下的女子。
托了半晌的碗,也重如泰山,萧鸣笙泄气,崔明端便接了过去放好,细细摩挲着,“郡主惯爱哄臣的。”
春日吃了许多梨,她便要离了他;今日多吃了几口糊糊……
“臣长年伏案看公文,纵是年岁渐长,眼神不如年少时清明……可是,鸣笙,我有心,它看得清,时时盼着朝暮常相见。”
借着最后几发焰火的光,萧鸣笙自己都看清了虎口的黑痣。
它停留有些日子了。
是不是可以说明,原身已经放下了这儿,这具躯体也是她的?
……
如崔明端所言,第二日,西北大捷的消息传遍了京城。
上朝时,好些大人还是没明白,为什么西北大捷,圣上要给荣安郡主莫大的荣宠。
御史提出昨夜焰火数量与规格,是否有了疏漏。
对此,天子更是龙心大悦。“此战,荣安功不可没。光是补的那几发焰火,也不够。朕思量许多,追封萧将军为荣亲王,爵位世袭给荣安的孩子……”
可是荣安郡主有孩子么?
天子话音一转,“瞧瞧,朕险些忘了,左右崔爱卿也上表请旨大婚,礼部择几个吉日,让荣安挑一挑。还有,一应仪程,皆按公主之制,我朝并无公主,荣安为朕的妹妹,朕出一份嫁妆,礼部也拟单子,从国库取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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