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聚散依依 执子之手(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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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斌无可奈何:“好。”
阿珍却听出了敷衍的味道,逼问他:“啥时候给我?”
江斌:“慢慢等。”
说完一阵大笑。阿珍知道上了当。
江斌说:“我不会写情书,但是我会跳舞。”
阿珍瞪大眼睛:“你居然还会跳舞?跳啥舞?”
江斌神秘兮兮地看着阿珍,现场表演了一段花式霹雳舞。阿珍从没看过他手舞足蹈的样子,还是这种激情四射的,看得乐不可支,关于情书的争执转眼抛到了脑后。
两人相处的时光是快乐的,但只有短暂的周末时光,有时江斌忙的时候阿珍一周也见不上他一面,大多数时候还是独自一人度过。阿珍虽有思念,但对这种聚少离多的状态倒也处之坦然,比起许多驻守边疆一年难得回家一次的军人,江斌已经算是好多了。世上情侣,有多少能够朝夕相处?朝夕相处的未必能够长相厮守,“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当江斌周末没法出来的时候,阿珍有空就会坐大巴车去看他,虽然自己晕车,虽然要经过崎岖小路的一路颠簸,虽然仅仅是见面不到24小时的时光,但一想到能够跟心爱的人相守,似乎就算相隔万水千山,也不能阻挡相见的热情,这,是阿珍跟之前其他任何一个男人交往未曾有过的体会,原来这就是爱一个人的感觉。
她也十分喜欢身处军营的那种感觉,虽然地处偏僻,但生活简单规律,几乎可以说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在这里可以摒弃都市的浮华烦躁,回归自然的内心平静。
在江斌的军营,她可以不用想工作的繁忙,不用操心生活的琐碎,只需静静地躺在一张简单的小床上看书或看电视,累了就到周边走走,看看田野,看看大山,看看战士们种的各类瓜果蔬菜,看江斌和战友们下河摸鱼。考虑到她一个女眷在一堆荷尔蒙分泌旺盛的男人堆中吃饭不自在,负责后勤的小战士特地把饭菜端到她房间。这些年轻的小战士,年纪不过十八九岁,风吹日晒的脸庞掩不住满脸的稚气,目光的清澈,他们恭恭敬敬地叫她“嫂子”
,让她心疼他们之余,不由自主生出一种神圣的自豪感。
阿珍感到,就算江斌要一直这样驻守下去,就算做一名军嫂需要付出很多,她也是愿意的。
突然有一天,江斌接到部队的命令,需要去远方外地学习两个月。虽然这是一个难得的机会,但刚刚陷入热恋期的他却高兴不起来,他害怕他一走,她又会像之前的姑娘一样,转眼消失在他的世界中。
但是阿珍安慰他,男人应志在四方,怎能被儿女情长所羁绊?他在外地的时间,她会想他,但不会把心思完全放在他身上,她要努力工作,牢牢地在单位站稳脚跟。
“就算将来我跟你结婚,我也不会甘心做你背后的小女人。我要有我自己奋斗的事业,永远不需要靠你来养我,免得有一天被你嫌弃。”
她说。
江斌激动地抱住她,说:“好。”
在江斌外出学习的这两个月时间里,她不能给他打电话,只能是他给她打电话。他几乎每天都会准时给她报到一个电话,跟她分享在当地的见闻,比如他不喜欢当地的饮食,菜都是甜的,而他最讨厌吃甜食;君子动口不动手,当地人吵架就特符合这一例证,有时候看那个火爆程度感觉都要打起来了,但却莫名其妙地偃旗息鼓了,不像他们老家,常常是废话不多说,一言不合就开打,等等。阿珍就跟他分享自己工作的见闻,哪个同事写稿闹了低级笑话,哪个编辑说了高水平的荤段子,没点文化都听不出来,等等。
两个月的日子变得十分漫长,她一天天地倒计时数着他回来的日子,但却装作不在意他的样子,这反倒让他着急起来。她越是不在意,他就越着急。
学习时间一结束,他连夜赶回来见她,那急不可待拥抱她的样子,仿佛要把两个月的亏欠给她弥补完。
她但愿他对她的感情矢志不渝。
外出学习回来没多久,他又被派去做接新兵的工作,一去又是半个多月。他对她充满歉意,她笑:“如果这点分别我都受不住,又怎能跟你共渡一生?放心,我不是粘男人的那种小女人。”
他听到她“共渡一生”
的许诺,眼睛一亮,开始跟她商量两人结婚的事情。之前他最怕的,就是阿珍会像社会上的很多女人一样,跟他提出“房子车子”
之类的物质问题,因为这些他都没有。
但是阿珍只要一个结婚仪式,因为这是自己一生中最重要的时刻。至于房子,有一隅安身,有片瓦遮顶,足矣!她相信,只要二人同心,其利断金,安居乐业不是梦想。眼前的这个烟酒不沾的男人,虽然暂时给不了她富足的物质生活,但是她相信他会给她风平浪静的安稳一生。至于富贵,那是天命,不可强求。
至于自己的父母那边,对自己基本都是不管不顾的心态,所以不必担心,但适当打个红包,这是尊重,也是礼仪。就算万一父母有非分要求,她也有办法。
果然,不出阿珍所料,当她跟父母说出跟江斌结婚的想法后,父亲还是那句话:“你喜欢就好。”
母亲则没有作声。
当江斌出差回来的第一件大事,就是给阿珍买一枚结婚钻戒作为订婚礼。他说部队不允许戴饰,他自己平时也从来不戴,买了没有意义,不如省下钱来办婚礼。
他们的婚礼简单而隆重,一辆从朋友处借来的婚车把她从婚庆公司拉到了酒店,一排部队借来的战士充当礼仪人员,一名能说会道的战士充当司仪。阿珍的单位领导和同事悉数到场,给足了她面子。
没有婚房,甚至出租屋都没有婚庆布置,因为没有任何帮手,他们心有余力不足,索性不弄了。也没有购置新物品,一切从旧。阿珍觉得,毕竟只是临时居所,能用就行,等到有新居再全部换新也一样,他们两个都不富裕,能省则省,日子只要过得舒心就行,不必在意别人的眼光。
她举办婚礼的时候,兰心和月月作为好闺蜜,自然不能缺席。兰心第一个结的婚,孩子都一岁多了。抽空她悄悄问了月月她的事情解决没有,月月支支吾吾地说快了,让她不用操心。但是阿珍看她眼神闪烁,怀疑她有事瞒着自己,当着这么多人,又不好追问。
过一段时间,月月才向阿珍坦白,她后来又觉得放弃李明那个男人心有不甘,想当然地认为一个男人一旦成了家,他自然就会回心转意,安安心心地跟她过日子,不会再到外面拈花惹草,所以她脑子一热,不但没跟他分手,反而跟他去领了结婚证。但是两人一起生活了一段时间,却现日子实在无法过下去,两人已经回不到从前了,在一起的感觉简直是味同嚼腊,很快又离了婚。她知道如果她要跟李明结婚的事说给兰心和阿珍听,她俩一定极力反对,所以她一直没说,连兰心至今都不知道。
阿珍闻言震惊无法形容,实在难以想象自己这个闺蜜是怎么想的,当众多男人追逐的时候,莫名其妙地选了一个渣男,莫名其妙地被渣男劈腿,莫名其妙地跟渣男结婚,短短的一两个月工夫,莫名其妙地从一名未婚女性成了一名离异女。如果当初月月决定跟渣男结婚之前跟阿珍或兰心说,就像她预料的一样,她俩必定拼命反对,但是她一意孤行,她们只能徒留叹息。
男怕入错行,女怕嫁错郞。
阿珍问月月房子的事情怎么办,月月说她彻底心累了,不想再与李明纠缠了,房子归他,自己只要回当初付的几万块钱,她现在只想完完全全地摆脱这个男人,不想与他再有任何纠葛了,只有这样,自己才能重新开始。
阿珍说:“你如果真这么想,也未尝不何,钱财这东西,失去了还可以再挣,但是女人的青春却实在经不起耗,凭你的魅力,一定很快可以遇上自己的良人。但是你要说一下子跟他彻底了断,倒也显得不够理智,毕竟你们还有财产纠葛。但是只要你的心意足够坚定,那么你是否更换联系方式都问题不大。还有安全起见,你住的地方一定不能让他知道。”
月月说,李明答应的几万块钱还要慢慢给,他一下子拿不出钱来。这就是阿珍说他们无法一下子了断的原因。但是阿珍不会担心月月再被那个男人骗了,如果同一个泥坑,一个人摔进去两次,那可是蠢得不能再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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