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章 晋扩建三军(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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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633年。
楚成王拜成得臣(子玉)为大将,亲自统帅大兵,联合陈、蔡、郑、许四国君主,一同讨伐宋国。
大军包围了宋国的缗(min)邑(山东金乡县西北)。
宋成公派司马公孙固前往晋国告急。
晋文公召集群臣商议,先轸说:“当今天下,只有楚国势力最强,而楚国还对主公有私恩(晋文公重耳流亡列国时,楚成王高规格收留他在楚国居住了一段时间)。如今楚国戍守阳谷、联合四国诸侯讨伐宋国,在中原挑起事端,这是上天交给我们以救灾恤患的名义,一战成名,获得威望,伯主的大业,在此一举呀!”
晋文公说:“我要解除齐、宋两国的战祸,应该怎么做呢?”
狐偃上奏说:“楚国刚刚收服曹国、联姻卫国,而曹、卫两国又都是主公所仇恨的。如果出兵讨伐曹、卫,楚国必然转移兵力来救援,那样,就解除了齐、宋两国的战争压力了。”
晋文公赞成这个主意。
就把这个策略告诉了宋国司马公孙固,让他回报宋成公,要坚守城池。公孙固领命而回。
晋文公担心自己兵力不够。赵衰说:“自古以来,大国拥有三军,次国拥有二军,小国拥有一军。我曲沃武公,最开始受封时拥有一军,到晋献公时扩充发展为二军,所以消灭了霍、魏、虞、虢等国,拓展千里的土地。如今我晋国,已经不是中小国家了,应该发展扩编为三军。”
注:【周朝军事制度:周朝设大司马以掌天下之兵,四方有警则征用诸侯军队。周王天子拥有六军,大国(上公)拥有三军,次国(侯伯)拥有二军,小国(子男)拥有一军。周朝军队建制,分为军、师、旅、卒、两、伍共6等。每军人,由1名军将(卿)统领;每师2500人,由1名师帅(中大夫)统领;每旅500人,由1名帅(下大夫)统领;每卒100人,由1名卒长(上士)统领;每两25人,由1名司马带领;每伍5人,由1名伍长带领。军队的核心是王家与贵族子弟(即‘王族’与‘多子族’)所组成,基干力量是征发平民组成的甲士。】
晋文公问:“既然扩编为三支军队,就可以马上投入战斗了吗(三军既作,遂可用否)?”
赵衰说:“还不行。队伍建立起来,兵士还不知道制度和规矩,虽然是集结在一起了,但是还没有战斗力(民未知礼,虽聚而易散),主公应该检阅部队,宣传制度和要求,做好政治思想工作,让兵士们知道尊敬领导和君主,服从命令英勇战斗,愿意为上级和君主去死(君盍大蒐以示之礼,使民知尊卑长幼之序,动亲上死长之心),然后才可以使用。”
注:【大蒐sou,古代对军队进行的大检阅。三年一次叫大阅,五年一次叫大蒐】
晋文公问:“扩编成了三支军队,必须设立元帅,谁能担此大任?”
赵衰回答说:“作为将领,有勇不如有智,有智不如有学。主公如果求有智勇的将领,那就有很多人可以胜任;如果求有学识的,我所知道的只有郤縠(xihu)一个人而已。郤縠五十多岁了,好学不倦,喜爱《礼》、《乐》而致力于《诗》、《书》。对于《礼》、《乐》、《诗》、《书》,是先王礼法、道德、礼仪的府库。民生以德为本,兵事以民为本,只有德义,才能体恤民众,能体恤民众的,才能用兵。”
晋文侯赞成这个意见。
就召来郤縠,任命为元帅,郤縠推辞了,没有接受。
晋文公说:“我了解你,你不要推辞了。”
再三做郤縠的工作,实在推脱不了,郤縠只得接受了。
选了一个好日子,在被庐这个地方,举行阅兵大典。郤縠为中军将军,郤溱为副将,祁满掌大将旗鼓。
注:1。【被庐,晋国地名,据《春秋地名考略。卷四》及《路史。国名纪六》,其在晋东,但不知确指。《晋国历史地理研究》认为当是晋国东疆在乌岭山、历山一线,很可能在乌岭山西麓今古县、浮山、翼成诸县的东部地区。】
2。【被庐之法,也称执秩之法,是公元前633年晋国被庐之蒐上晋文公制定的法律,维护了传统的“尊尊”
秩序。】
任命狐偃为上军将军,狐偃推辞说:“我哥哥狐毛在前,弟弟不能超越哥哥。”
就任命狐毛为将军,狐偃为副将。
任命赵衰为下军将军,赵衰也推辞说:“臣贞慎(守正谨慎)不如栾枝,有谋不如先轸,多闻不如胥臣”
,于是就任命栾枝为下军将军,先轸为副将。
荀林父为御戎,魏犨为车右,赵衰为大司马。
注:1。【御戎:为天子、诸侯驾御戎车的官员。】
2。【车右:古代战车乘位在右边的武士。主将在战车居中位置,掌管旗鼓,驾驶员在左边,在右边的称为‘车右’、‘戎右’,由勇猛的武士担任,负责保卫主将的安全】
3。【司马:掌管军政和军赋。汉武帝时置大司马,作为大将军的加号。隋唐以后为兵部尚书的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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郤縠登坛发令,三通鼓罢,操演阵法,少者在前,长者在后,坐作进退,皆有成规,有不能者,教之,三教而不遵,以违令论,然后用刑。一连操演三日,奇正变化,指挥如意,众将见郤縠宽严得体,无不悦服。
正要鸣金收兵,忽然将台之下,刮起一阵旋风,竟然将帅字大旗,吹折两段,众人都大惊失色。郤縠说:“帅旗折断倒下,预示着我这主将活不太久了,我不能长久地与各位共事了,然而主公必能成就大功。”
众人问为什么呢?郤縠笑而不答。
这是周襄王十九年、公元前633年冬十二月的事。
附注:关于被庐之法的相关内容,现在仅散存于《左传-僖公二十七年》《左传-昭公二十九年》、《国语-晋语四》几处文献,流传的材料虽然有限,但我们也可以分析出被庐之法的价值取向。
元年春,公及夫人嬴氏至自王城。秦伯纳卫三千人,实纪纲之仆。公属百官,赋职任功,弃责薄敛,施舍分寡。救乏振滞,匡困资无。轻关易道,通商宽农。懋穑劝分,省用足财、利器明德,以厚民性。举善援能,官方定物,正名育类。昭旧族,爱亲戚,明贤良,尊贵宠,赏功劳,事耇老,礼宾旅,友故旧。胥、籍、狐、箕、栾、郤、柏、先、羊舌、董、韩,实掌近官。诸姬之良,掌其中官。异姓之能,掌其远官。公食贡,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工商食官,皂隶食职,官宰食加。政平民阜,财用不匮。(《国语-晋语四》)
于是乎大蒐以示之礼,作执秩以正其官,民听不惑而后用之。(《左传-僖公二十七年》)
仲尼曰:“晋其亡乎!失其度矣。夫晋国将守唐叔之所受法度,以经纬其民,卿大夫以序守之。民是以能尊其贵,贵是以能守其业。贵贱不愆,所谓度也。文公是以作执秩之官,为被庐之法,以为盟主。今弃是度也,而为刑鼎,民在鼎矣,何以尊贵?贵何业之守?贵贱无序,何以为国?且夫宣子之刑,夷之蒐也,晋国之乱制也,若之何以为法?”
(《左传-昭公二十九年》)
结合上述资料,从“等级社会”
与“平民社会”
为两个规范对象进行分析。
对等级社会的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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