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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琅琊会(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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琅琊郡,小酒馆,有公子王孙,置酒高会。

“这第一杯酒,感谢各位壮士。我慕容超,德薄之人;走投无路之际,生死片刻之间,各位恩公拔刀相助,我此生不忘。”

“太子爷天命加身,这后秦贼子必也难为不了您。下官赞助一个,奉陪奉陪……”

琅琊郡守殷勤举杯,郡尉也夹着欢笑,谄媚道,“昨夜城外独龙涧,隐隐有冲天的红光紫气;郡守大人千叮万嘱,睡梦中唤醒小人出城迎接——还是晚了一步。太子雅量,下官惶恐惶恐……”

“郡尉大人说笑了,哪儿有那么多红光紫气?等再修大燕国史,我一定推举您入朝。”

慕容超爽朗一笑,道:

“我能否看看咱们大燕的官刀?”

郡尉解下官刀,恭敬呈上。

“壮士你看——”

慕容超以刀示目刘裕,缓缓道:

“我叔父,是当今大燕国主。叔父立国,定国号‘建平’,打造了四口宝刀,刀身用国号篆刻铭文,称为‘建平刀’,分发给四位干城猛将,志在一统天下,建立太平。

后来国中大小官吏兵丁跟风,打造官刀,也多刻有‘建平’二字;我鲜卑宝刀,征讨四方,攻无不克。”

“都尉大人?”

刀锋映照着慕容超的清秀面容,“你这种狗官,也配用燕刀?”

那都尉正在错愕间,慕容超掷刀出手,一刀扎进都尉胸膛。

“太子爷……杀的好!”

郡守额生冷汗,道,“似此鼠辈,一惯只知欺上瞒下,下官也……”

“郡守大人,我让你说话了吗?说话不知道打报告?琅琊郡里,没有尊卑?”

慕容超金刀在手,自顾自割分着盘中的烤肉。不等他回话,歪过来身子,举刀照那郡守肚皮乱捅。

那郡守肺腑都扎穿了,一时还没死透,趴在几案上抽抽;慕容超收了金刀,在郡手官服上,小心擦拭干净了人血。

“后秦骑兵入城,郡守、郡尉带兵抵抗,英勇就义。本太子经过琅琊,领郡兵杀退秦人,只可惜没救得这二人,是也不是?”

慕容超口中悠闲嚼着烤肉,满座大小官曹,战战兢兢,唯唯诺诺,哪个敢驳一声不?

蒯恩朝丁午努了努嘴,小声道,“真他娘狠啊……”

丁午正贪杯独饮,旁若无人,满不在乎道,“他杀他的国人,干我鸟事?”

“各位壮士,让你们见笑了。”

慕容超笑道,“各位与我过命,都是我腹心之人,不必依常礼。来来来,我们举杯饮酒!”

刘裕道,“太子,何故一路风尘,穿秦归燕?”

慕容超再次举起酒杯,道:

“壮士,你有所不知。这第二杯酒,便要敬我岳父。”

“当年前秦统一北方,我父辈都在秦庭为将。前秦伐晋,我叔父随部南下淝水,临别前,给我祖母留下了一柄金刀,作个念想。”

“淝水一战,前秦氐族大败,我鲜卑慕容氏,却乘机另起山头。叔父带兵退回江北,虎踞山东,建立了煌煌大燕!”

“前秦符氏,恨透我叔父,因此杀尽了秦境之中的慕容满门。我父亲,我兄长,我叔父的一家子女,都没了……我岳父呼延平——独龙涧里被后秦骑兵射杀的老者,是我慕容军中的旧部。当年他以身犯险,救下了我祖母和母亲。”

“我慕容超,便是当年母亲身怀六甲的遗腹子;岳父辛苦扶养我成人,又将独女嫁给我。”

();()  “再后来,后秦姚氏灭了前秦,把我攥在手里当做和叔父谈判的筹码——叔父是南燕国主,得国时年岁太大,并无其他子嗣,子侄辈,尚在人世的,只有一个我。”

“我生人二十年,从懂事起,岳父便教我在人前装疯卖傻。当着后秦姚氏的面,我嘴角挂着诞,裤裆淋着尿,啃过御墀边的花泥,甚至吞过他秦主的咳唾!都为了今天!”

慕容超发疯桀笑:

“我是秦主豢养的猴子。哈哈哈,你知道秦主说我什么?他说我,‘妍皮裹痴骨’,哈哈哈哈哈。总有一天,我要带着燕兵打到长安,亲手剥开秦主的皮囊,抽出他一身骨骼,看看他骨头是妍是痴?亏他高坐龙椅,却不知天下黑白颠倒,精的是傻,傻的倒是精……”

“日子久了,那秦主不再防备我,重新放我出宫,也不派人监视。祖母将金刀传给了我,岳父仗着一颗忠肝义胆,万里催鞭,护卫我一路东归!这杯酒敬予我岳父,神明在上,天下汹汹,我发誓重兴大燕,再造我慕容氏列祖列宗的荣光!”

老头儿虞丘进不忍长叹,喃喃道,“如今乱世,哪里还有呼延平这样的义士仁人?二十年托孤,两万里护主,难得,难得!”

到彦之两手抓肉,满手满嘴皆是油花,附了耳和老头窃语,道:

“这太子斯文俊美,谈吐豪迈,就是杀心太重了,我看他就是个小混蛋……”

老头儿摆摆手,道,“那俩贪官一丘之貉,死得其所。人家摆下谢恩酒,好肉好菜招待咱,你这小子,没来由骂人家混蛋。”

到彦之呵呵一乐,“我不是太子,当不了皇上,才骂他混蛋。”

老头道,“你要是当皇上呢?”

“我比混蛋还混蛋……”

慕容超收了癫狂形态,重归冷静。满斟残杯,慕容超道,“这第三杯酒,敬给壮士的双刀。”

刘裕按刀不动,面色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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