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6 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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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婶子还要买些啥?”
“不买了不买了。”
“那我先去国营商店,听说今天有大肉包,我买几个回家。明天大妮要回来,她喜欢吃肉包。”
至于一对猪蹄和猪下水,那也是明天吃的。不过丢在系统空间,打算回家之后才拿出来。
二婶子哎呦两声,就让季陵自个儿去国营饭店买,她呢,要去瞧瞧周大娘买到的确良布没有。
其实供销社的的确良布并没有卖完,奈何颜色不适合小姑娘,后世的小姑娘倒是喜欢穿一身白,可是六七十年代,衣裙方面以鲜艳为主,白色的的确良布,一般用来做白衬衫。
季陵就有一件白色的确良布的衬衫。样式简洁大方,不过季陵并不经常穿,不是因为很旧了,而是不舒服。季陵宁愿穿纯棉布做的衬衫,也不要穿闷人不透气的的确良衬衫。
不过这年代的时尚就是如此,不管男女老少,城里人还是乡下人,都以能穿上的确良布制作而成的衣服为荣。
其中绿色、嫩黄色,死亡芭比粉,都是年轻小姑娘的最爱颜色。如果是那种嗯,带波点的轧染的确良布,那真的是一经推出,就会被哄抢。
哦,或许还没有机会推出,毕竟吧,员工是有内部优惠价并且刻意优先购买的。本身资源紧张,还不够内部人员分的,又怎么有机会对外出售。
如果碰到,季陵肯定会买的,毕竟他有四个闺女。小姑娘嘛,打扮得漂漂亮亮,最好不过。
没有的话,那就没有好了。反正瑕疵布家里还有,有空的话,就自己动手做裙子叭!
季陵去了国营饭店,买了10个大肉包,又觉得卖的馄饨不错,就买了两斤的量。这才慢悠悠的去了渡船口。
撑船的五叔公正在抽旱烟,就蹲坐在石头砌成的码头那儿。
季陵来,五叔公抬头瞄了他一眼。
“小季买了啥?”
叔公好奇的问。
季陵递给五叔公一个大肉包。
五叔公很自然的接过,没有吃,而是将就油纸包着,放进怀里。
“买了点肉包子和馄饨,明儿大妮会回来。”
“大妮那孩子聪明,你坚持让她上学是对的。”
季陵也是这么想的。不过哪怕季大妮不聪明,属于普普通通的女孩子,季陵还是会选择让季大妮去读书。而且不光季大妮去读书,季二妮、季三妮他们也要读书。
读书并不一定能有出息,可却是穷苦孩子唯一的出路。现在71年,再等几年改革开放高考恢复,聪明的季大妮定然像那山窝里飞出的金凤凰,炫彩夺目。
“等明年,二妮也要去学校。”
季陵挨着五叔公坐下。“不光大妮、二妮,三妮四妮还有狗蛋儿,也要读书。”
五叔公若有所思的点头。
“懂你的意思,好好养孩子,俺看啊,大妮他们都是有出息的。”
“谢五叔公吉言。”
五叔公摆摆手,又开始抽旱烟。烟味儿挺呛鼻的,却是五叔公的最爱。没一会儿,海钩子村来赶集的人,大多陆陆续续的赶到。
周大娘和二婶子最后面来的。来的时候,还你一言我一语的在吵架。
也不算吵架,毕竟没有撕那啥打架,只是斗嘴而已。通俗话语就是,俩老娘们正用污言秽语联络感情。
彼此问候亲娘,可是真字面上的问候。
季陵听得都想笑,何况其他人。
“行了行了,别吵了。”
属于高辈儿的五叔公赶紧喝止两人。“赶紧上船,还要赶回家吃午饭呢!”
其实乡下中午饭一般开得挺晚的。不会准时12点,多半是一点左右,有的甚至两点左右才吃午饭。
季陵这个人还是挺有时间观念的,在家赶海不去赶集的时候,都是12点准时回家做饭,很少下午一点多才吃午饭。
今天来买东西,除了买自己需要的东西外,还要帮王大嫂带搪瓷缸。红双喜的,可不是位面商店买的,而是早几天从黑市淘的,算是二手,只不过。。。。。。嗯,七成新。
“回去后,老娘十天半月都不想来赶集。”
二婶子不知怎么回事,挨着周大娘坐还要阴阳怪气。
周大娘本来还挺同情她养了个好大儿,现在见二婶子嘴巴那么臭,一点都不同情了,当即同样阴阳怪气的直喊晦气。
惹得周围一圈老娘们,更加憋不住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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