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4章 还真就不构成犯罪(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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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话的李晨目光望向对面的二审主法官,阎法官闻言点了点头:“伱继续说。”
“既然她没有虚构虚假的航班,而替人代买机票又不是违法行为,那王嘉欣的行为就不能去按照诈骗罪进行处罚。
她花钱购买了机票,又花钱购买了相对应的理赔保险,而保险公司赔给她的数额也是根据合同上的金额,这里也是没有问题的,这也是我为什么会说是保险公司在霸凌的主要原因。
在案件中,王嘉欣购买了保险,又有相关的延误事实,那她作为合同方,对方凭什么不给她赔钱?
而之所以造成这样的问题,还是因为保险公司管理的漏洞。
你比方说,购买保险申请退赔时,应当由购买者本人持机票和购买保险的相关凭证去办理索赔事项。
在这里,保险公司自己忽略了这样的步骤,是导致他们被人薅羊毛的主要原因。
而对于消费者本身来言,她花钱购买了相对应的车票和保险,而保险公司又收取了她的延迟险的相关费用,事后又因为不想理赔干脆报警以诈骗为由来解决问题,这对于消费者本身来言就是不公平的。”
你收了我的钱,又有相关事实,凭什么不理赔?
至于我购买了十次还是一百次,那是我自己的问题,也是你们同意并默许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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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想赔钱就报警告我诈骗,是不是玩不起?
阎法官闻言陷入了沉思。
你别说…
这么一听好像还真是那么回事哈。
“行了,你的答辩状我知道了,你先回去吧。”
阎法官见状也不再留他,因为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做。
从接待室返回办公室,阎法官叫上了另外两个合议庭法官,查阅理赔的证据。
三个人坐在阅卷室开始认真的查看,因为这是能否对王嘉欣判决的主要依据。
你说对方诈骗,那就得拿出造假的证明才行,不然就是无罪。
三个人从十点钟开始,将证据逐个过目,包括还未理赔成功的延误险索赔。
十二点半后,几百条“罪证”
被核查完毕。
“你们那边什么情况。”
阎法官看向另外两个法官开口问道,两名法官闻言纷纷表示并没有异常的情况。
听到这个答案,再结合自己手中的证据,他也有了最起码的认知。
诈骗罪肯定是构不成了…
阎法官让助理将李晨的答辩状复印两份分别交给参与庭审的地检署检察员和保险公司的律师。
保险公司方面也对一审的判决不服从,因为对方只判了王嘉欣十五年,他们认为还不够。
只是坐牢当然不行,还得把骗取保险的那些钱全部吐出来才行。
地检署。
当检察员看到李晨的答辩状忍不住有些无语。
怎么还有人来替她进行无罪辩护?
再看内容,有些震撼。
好家伙!
按照对方的这种思路来看,还真的就不构不成犯罪啊…
另一边。
保险公司的代表律师白璐再收到答辩状时,刚开始还是有些不屑。
对方是真不知道是在和谁对线么?
刑事辩护,又有几个能做成无罪辩护的?
不自量力…
看完内容,一股不好的预感涌上心头。
该不会是真要败诉吧?
有些拿不定主意的她咨询了一位比较有经验的师兄。
而那位师兄在看了李晨的答辩状后也是陷入了沉思。
这样说还真就不构成犯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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