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第1页)
裴长忌:“是啊,上辈子应该求过什么,如此幸运。”
能抓到如此可爱的小兔,如此勇敢的小兔。
如果上辈子他是狐狸先生。
最后对神灯的许愿一定是下辈子和兔子小先生重来一世,美满幸福。
曾经的曾经历历在目。
黎因刚进裴公馆时打碎了古董花瓶,雷声一响吓得浑身抖,小小一只在雨夜中为他守护母亲的玫瑰园,最怕声响的黎小兔冲进火场,哪怕是死也要在一起,还有他们的小茉莉。。。
裴长忌只叹,这辈子他爱的太晚,仍旧让他的勇敢小兔承受了许多苦。
仲夏夜吹风。
霓虹灯点点。
黎因醒来已经中午,裴长忌知道他早上起不来,下午才会开始仪式。
薛眠之拿着化妆品非要给他擦擦脸,他的模样不需要任何更改,最后薛眠之实在不知画什么,只在他换好衣服后朝身上喷了些细碎的高光闪片。
精致而柔软的绸缎蕾丝,珍珠纽扣串起丝线,黎因甚至不需要收回他的耳朵。
垂耳兔的耳朵软软落在肩头,锁骨偶尔被毛绒划过有些心痒。
酒店的走廊被工作人员铺了红毯,氢气球上印着玫瑰和茉莉交叠图案。
这座酒店在早上裴长忌知道位置时就被清场,整栋楼内都在播放《情非得已》
黎因戴好助听器,坐在床上。
总觉得他的耳朵今天意外灵敏,他好像听见了走廊中的脚步声。
手机嗡的一声响起,他迅接起:“喂!”
“小宝,我来接你了。”
爱情虚无缥缈看不见摸不到,没有经历过的人只会在门外看幸福万家。
黎因两辈子都在看其他人幸福,顺水推舟的活着,看城市中霓虹灯光点点,在每一个幸福人家的大门外路过,偶尔羡慕,偶尔落寞,他以为会永远麻木。
’咚咚咚’
他房间的门响了。
“黎因,我来娶你。”
他在门外说。
薛眠之兴奋的在门内问:“你为什么要娶我们黎小兔!我们小兔耳朵不好,分贝不过二百绝不开门!”
门外的几个人起哄,裴长忌深吸一口气,似乎还有小茉莉的咿咿呀呀的声音。
“因为我爱他!”
“爱谁?”
薛眠之看着手里的分贝表:“不到二百分贝!”
“爱黎因”
门开了,外面的气球宛若着急似得飘进了他的房间,裴长忌穿着一身白西装,胸口上别着珍珠别针,身后的连宋抱着小茉莉,这小家伙被打扮成了可爱的糯米团子,手里拽着一枝修建好的玫瑰花。
昨天裴公馆院子里的玫瑰花开了,裴长忌拿的手捧花,都是多年前母亲为他种下的。
如今,他拿着最爱他的人留给他的东西,来娶他最爱的人了。
迟到两年的婚礼,在夕阳开始,却永不落幕。
几人涌入房间,裴长忌将花捧放在黎因怀里,一把抱起人朝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