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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所有杀不死他的只会让他更奇怪(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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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悦和那隽非常惊讶,他们俩在沈琳家见过几次沈磊,彼此都认识。

原来沈磊父母一般一周和儿子女儿通一次电话,这阵子却打不通儿子的电话了,不免着急。头两次沈琳推说弟弟在外地培训,不方

便接电话。第三周怎么也搪塞不过去了,只好实话实说。父母火速从河北赶到北京,非要沈琳马上出发去找弟弟。沈琳无奈,沈磊既已安全,警方便不再查找他的下落。她现在也不知道他到底在哪里。再说了,她难道不用上班吗?

她打了无数个电话,父母在微信里对沈磊以死相逼,沈磊终于接电话了。父亲举着电话说:“儿子,跟爸回家,咱不在北京待了。”

话一出口,父亲泣不成声,沈琳和母亲在一旁泪流满面,那头电话沉默。

父亲道:“你不用怕别人说三道四,咱家屋那么大,关上门,想干啥干啥。我这些年弄这个房,就防着哪天有点什么事儿了,我能接住你们俩。你放心,真有人说闲话,爸替你拼命去。”

母亲含泪在旁边喊:“乖儿子,跟爸爸妈妈回家。咱们种菜也能过。”

沈磊终于开口了:“爸,妈,我现在在陕西一个山上,风景特别好,我在这里生活很平静。你们不用担心,我只是想一个人待一段时间。生活方面不用替我发愁,山上没什么开销,我还有些存款。”

沈磊挂了电话,沈琳父母稍放下了心,却又忧心如焚。想着曾经那么优秀的儿子受到离婚打击,在外流浪,不由心如刀割,老泪纵横。沈琳陪着流泪,一会儿觉得弟弟可怜,一会儿怨他不争气。

沈志成把自己知道的这些情况大致说完后,评论道:“

这可是读书读太多,人都读傻了。天底下离婚的人那么多,也没听说几个跑去流浪的。”

想到曾经是他们仰望对象的表弟混成这样,他们不由唏嘘,又同情又带了点优越感。

李晓悦却是另一番感受:沈磊肯定是爱惨了妻子,才会做出这样的举动。这年头难得有如此重情的男子了。她叹口气,心里说不出什么滋味。

回到家,那隽对李晓悦说:“读书只会使人更聪明,不会使人变傻,是这个人本来就傻,不过需要一点触发他傻气的契机而已。但凡杀不死你的,都会使你更强大,那是对于聪明人而言的。对于沈磊这类废柴而言,杀不死他的,往往会使他变得奇怪。”

说完他哈哈大笑,为自己难得的幽默。李晓悦心里很不舒服,她和沈磊聊过几次天,对温和内敛的他印象很好。她想起男友耳聋那一晚令人发指的机敏,心中起了反感。那隽并不知李晓悦心中所想,向她谈起了自己的事业规划。

那隽本来打算干技术干到三十五岁,约摸公司已从他身上榨不出技术金矿后,转型做管理。但这次突然性的耳聋提醒他,他的身体可能熬不到那个时候,所以转型要提早。期间他要一边学习从技术层面做战略规划的格局,还有人事管理协调能力,一边兼顾技术工作。相当于原来他背了一座大山,现在再背上一座大山,所以他要更努力才行。

隽深情地看着李晓悦,握住她的手,像是要把人生的分量整个传递给她,让她明白,他现在可是背负着两人的未来在努力,要支持他才是。

李晓悦笑容带了点嘲讽,那隽还好意思用“杀不死他的,使他变得更奇怪”

来形容沈磊?其实他自己更甚。她说,你现在都累成这样了,再加个要学习管理,不是更累?那隽搂住她,说现在累,三十五岁以后才会轻松。IT业,三十五岁是死线——不,几乎所有行业,三十五岁都是死线。看看他嫂子,三十九岁了,到处投简历没人要。亏了前下属帮忙,才找个月薪八千的工作。那种生活不是生不如死?

李晓悦道:“也还好吧?如果三十九岁了还能找到八千的工作,我会挺满意的。”

那隽的眉头攒了起来,嘴角刚弯成轻蔑的弧度,立刻想起李晓悦的脾气。她是倔毛驴,只能顺手捋,慢慢哄。于是把那弧度调整成宠溺,道:“我好好努力,你才不用在三十九岁的时候出去为了八千块钱奔忙嘛。”

李晓悦毫不犹豫:“我不会在家当全职主妇的。”

那敢情好!那隽想,他的妻子,要么术业有专攻,要么贤良淑德,总之不能是三和大神。不过慢慢来。他不再继续这个话题,只是把李晓悦抱在怀里,开始他们俩最喜爱的游戏。

李晓悦这段时间活得非常累,简直比所有她上过的班都累。不只盯着装

修累,心更累。上班么,她不高兴就可以辞职。但是谈恋爱,尤其是与那隽重归于好,他摆出一副要把终身托付给她的架势,她就不好随时随地撂挑子了。那隽这样条件的男人能看上她,她也感到高兴。她的确爱他,他高大帅气,对她大方,尤其他的聪明让她心折。可同时又是聪明,让他有着不容置疑的傲慢和控制欲,这让她始终在内心深处对这段感情带了点抗拒。

两人若想长久经营一段婚姻,必要有人妥协,一般是女人妥协。她马上三十一岁了,这样完美的男人要娶她,把二百平的依她的意思装修得漂漂亮亮的房交给她做主。这种人生给一般女人,都会迫不及待地一头扎进去,但她不是一般的女人。

李晓悦通常不去想未来,未来太遥远。父母的离世让她意识到,人生无常,所有想把人生牢牢掌握在手心的都是徒劳,人就应该活在当下。可那隽不允许她逃,他捕捉到她内心的那一点点无助彷徨,给了她一把两百平的房的钥匙,要她落地生根,再也不漂泊,试着去行走在他规划好的人生轨道上。

李晓悦非常犹豫。房装修完,依那隽的意思,就该去领证了。结了婚,住进那个房,她还能是李晓悦吗?

那隽回去上班,他们又开始了“同屋的陌生人”

的生活。公司这段时间风平浪静,秦玲玲没有什么动作,讨债风波平息,老那

生活回到了从前。直属领导的日子好过了,李晓悦的日子便也好过了。每天准点上下班,最多稍微加个班到七点,活儿也就干完了,所以她那颗渴望远行的心又蠢蠢欲动了。

汉服社的姐妹们邀她周末去西安,那里即将举行一次服装博览会,国内最顶尖的汉服品牌会联合起来举行一次大秀。李晓悦心痒痒,不过周末两天不够玩的,她打算请上两天年假,顺便把西安逛一逛。最好能穿着汉服在西安的古城墙上呆一下午,再和兵马俑合个影,体会下古今融合的穿越感,那才棒呢!

对老那她不撒谎,如实相告。老那骂她任性,李晓悦道:“哥,如果我说请两天年假是因为家人生病,我得回去看他们,你一准儿批了。我父母双亡,年假不拿来玩,干什么呢?”

老那骂着她,还是批了,这就是李晓悦喜欢老那的原因。

回到家,那隽意外地早早下班,躺在床上发呆。李晓悦坐过去,想跟他说自己要离京四天。还没开口,那隽搂住她,把头埋在她的脖子旁。

李晓悦感受到他呼吸的沉重:“怎么了?”

那隽声音发闷:“老板不同意我转岗。”

前几天,那隽递交了想转岗当技术经理的申请。几个月前,老板在年会上鼓励每个员工都应该有对自己长远的事业规划,所以那隽想,他的转型申请一定会得到老板嘉许。没想到三天后,老板叫他来谈

话,不但没有同意,还批评他年纪轻轻就这么浮躁,失去了工匠精神,那隽犹如当头一棒。他想象中的自己,是技术拔尖且有远见因而备受老板青睐的年轻才俊,而现实的他却是公司事业大楼一块小小的砖。非常重要是没错,但嵌在哪里,老板说了算。

那隽愤愤:“我都三十二岁了,再不开始攒管理经验,到了三十五岁,熬不动夜了,公司又没有管理岗给我,我就会像被榨干汁的甘蔗渣一样被倒进垃圾桶。那时再跳槽,又有哪个大公司会要我这种人渣?我可坚决不会去屌丝公司。”

李晓悦安慰他道:“到时候也不见得就会辞掉你,你是老员工,又能干,顶多当不了领导,还是会有你一席之地的。”

那隽道:“怎么可能留着我?你知道今年应届毕业生多少吗?超过800万!你觉得这意味着什么?”

李晓悦思索:“意味着工作非常难找。”

那隽神经质道:“错,意味着有铺天盖地聪明绝顶身强力壮的985和211的小崽子随时可以干掉我这样的老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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