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心比天高命比狗贱(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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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气儿是为沈氏所叹。
从这些日子的接触,可以看出,沈氏并非一个愚妇,她的改变、表现、接受度都挺高。
虽然骨子里还是传统保守,但毕竟她是这个时代产物,封建思想的腐蚀就跟资本主义蛀虫是一样一样的,所以能够有这样的勇气和转变已实属不易,无法要求再多。
这些起码证明,沈氏与大多数无知妇孺还是有本质上的区别的,她只不过是从前没活明白,加上性格因素,而导致这些年看起来过得窝窝囊囊的。
而最重要的还是这性格因素,然一个人的性格,除了娘胎自带外,后天的成长环境和经历有决定性因素。
这沈氏,大概就是后者的影响比较巨大。
沈氏原本有个好听的名字,唤作沈如婉。
人如其名,她自小温柔婉约,娴静如水,识得大字,略懂诗书,擅长女红,完全是大家闺秀的典范。不仅如此,她容貌跟身段也生得极好,在当时家中所有姐妹中是最出挑的。
只可惜,这个时代,决定女子命运的,既不是才情,更不是脸蛋身段。
而是出生。
她只是个从姨娘肚皮里爬出来的小庶女。
她爹是华国长德城太守,也算家大业大,因此府里太太姨娘一大堆,哥儿姐儿也是多得数不过来,她姨娘就生了她这么一个赔钱货,所以不受宠也是正常的。在出生如此的情况下,才情美貌反而成了累赘,府里那些姐姐妹妹没少陷害欺辱她,她性子淡泊鲜少与人争斗,自然,自保能力还是有的。
她自小所接受的教育是,别的啥都是虚的,女儿家最终的归宿,是人生的另一半,唯有嫁个好人家才是真的。
老天爷有些时候,还是善良的。
十四岁那年的三月三,上巳节那日,沈如婉遇到了周护国公家的三公子,周三公子对她一见倾心,她亦初次对他敞开了少女的情怀。
他英朗咄咄,笑得如沐春风,对她说:“一生一世一双人。”
虽然周三公子是庶子,但护国公家的庶子,身份与小小太守家的小庶女匹配已是绰绰有余,并且周三公子尚未娶亲,沈如婉若是嫁过去必是嫡妻。护国公家自是极力反对,奈何三公子情意坚定,最终两家顺利订下亲事。
沈如婉与周三公子的亲事,还曾一段时间在长德城传为佳话。
可天若有情天亦老,老天爷最终还是恢复了他残忍的本质。
就在沈如婉在闺阁中幸福待嫁之际,沈太守被查出贪污受贿,结党营私!
本人被摘了乌纱帽掉了脑袋,沈府抄家,所有男丁下狱的下狱,流放的流放。
所有女眷有三种命运等着她们:宫女、官婢和军妓。
很显然,三种都是悲剧,可是比起前两种,最后一种才是最悲惨的。
可是,由不得她们选择。
沈如婉的姨娘因为受不了打击,偷偷地上吊自杀了。
而实际上,沈如婉在那个时候,有一个逃脱这些悲惨命运的机会。
律法规定,罪官家眷,已经外嫁和定亲的女眷,可不受牵连。
当然,前提是,一个月内不被休回家或一个月内要完成婚礼。
沈如婉巴巴等了两天,没等来周三公子的任何消息,她鼓起所有勇气去护国公府找人,结果得到的却是退亲的书柬。
护国公家本来就不同意这门亲事,如今沈家是被落罪抄家的,好些已经成亲的女眷都被一纸休书无情休掉了,更何况这只是定了亲的?避之都不及,谁还愿意跟罪臣之后沾上关系?
纵然到了如此地步,沈如婉也还没有彻底死心。
因为她还没有听到周三公子亲自告诉她。
不过,最后她还是如愿了。
周三公子将一百两银票和最后一句话一并交给了她。
他说:“我已托人将你的名字划到了官婢一列,仁至义尽,你我今生缘尽于此。”
仁至义尽,你我今生缘尽于此。
随着这句话消散在风雨之中的,是沈如婉这一辈子对于爱情最后的眷恋。
曾经心比天高,可是终究抵不过命比狗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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