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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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再晖觉得一天的疲惫都没有了:“当然是雷太太。”
她连忙把这个听话又嘴甜的老公放进来了,替他拿拖鞋:“他们已经装好走了,对了,我有样东西给你看。”
她让他看的是剧本,一位独立制片人打算拍一部小成本的文艺电影,盛意拳拳地邀请钟晴做女主角。雷再晖一看名字就直皱眉。钟有初不放弃:“你还记得我曾经在电话里读给你听的那部小说吗?就是根据它改编的。”
“再给我看看。”
雷再晖抱着她,勉强翻了两页,实在看不下去,“这部电影不会成功。”
钟有初坚持:“会!”
“不会。”
“会!它会因我而成功。”
怎么办?每次在他觉得不可能爱她更多的时候,她总是能给他动力——不过这也就是这个剧本的唯一可取之处了:“老婆,我刚下班,很累,不如来互动一下……”
钟有初把原著直按到他脸上去:“雷先生,我现在正式通知你,你一定要看并且看完,最后要列举出原著中的十大感人之处——否则晚上没饭吃。”
这次雷再晖是真吃惊了:“你做饭?贸然挑战新的安全系统不太好。”
“反正我要做饭。”
她把雷再晖推到阳台上去,草草地亲了他一下,“等我给你惊喜。”
等她做完晚饭,才想起来——老公呢?怎么就把他扔在阳台上了?太阳已经下山了,光线这么差,天气又凉——她急匆匆跑到阳台上去,哎呀,雷再晖已经在躺椅上睡着啦,那本她心爱的爱情小说跌落在地上,明明白白一幅“实在看不下去,但是催眠效果一流”
的风景。
钟有初气坏了,对着空气打了两拳:“说到做到!不给你饭吃!”
她转身,想去给他拿一条毯子——突然被大力扯入怀中:“干什么不叫醒我。”
钟有初跌进他的怀里,调整了一下姿势,皱起眉头来佯怒:“有人装睡。”
“有人说不给我饭吃。”
“是啊!不给。”
“那我吃什么?”
他的手已经伸进她的围裙里面去了,“嗯?你要怎么惊喜我?”
“我不管……”
她扭来扭去,他突然别过脸去打了个喷嚏:“进屋吧,免得传染给你。”
钟有初试了试他的额头,并不烧,可能只是受凉:“没关系,我去盛一碗热汤给你喝,晚上再出出汗就好了。”
“你做了什么汤?”
她摇了摇缠着创可贴的手指:“钟氏独门秘籍,冬瓜番茄手指头汤——敢喝吗?”
后记
每个不一样的童话,都有一样的开头,那就是很久很久以前。
很久很久以前,在一座叫做格陵的城市里,有一个叫雷再晖的小男孩,他又聪明又漂亮,但是与其他男孩不同的地方在于,他有一对棕与蓝的眼睛。虽然生得奇妙,他的父亲并没有把他当怪物看待,而是带在身边,精心养育。
有一天,父亲带他去看文艺汇演,大人们都在热情寒暄,他觉得礼堂里好热好闷,便偷偷地溜到操场上去玩。
礼堂的对面,是小学教学楼。他和其他孩子不一样,对学习有浓厚兴趣,于是在教室里穿行,看那黑板上写的习题,默默心算,一道又一道,都算出来了,他兴高采烈地推开了最后一间教室的门。
窗边站着一个比他大五六岁的男孩子,眼睛细长,脸庞清秀,穿一件白衬衫,手里玩着一只方方正正的白色面具。
闻柏桢也是和父亲一起来看文艺汇演的,见有一个小男孩进来,突然觉得没劲,就走开了。
他忘记了他的面具,不过他也不喜欢这个未完成的面具就是了。父母把他带到威尼斯去度假,什么都买给他,然后告诉他爸爸妈妈要离婚,但仍然都爱你——这种事情,真是太可笑。他不要他们送给他的东西,也不要施舍的爱。
就像许多童话里说的那样,总有好奇心在背后推动故事的发展。雷再晖戴上那个面具——咦,真是有趣,整个世界既远且近,既假且真。
外头有小姑娘在唱歌,稚嫩的童声,咿咿呀呀唱着:“为救李郎离家园,谁料皇榜中状元……”
歌声越来越近,他好奇地探出头去,看见了一双清澈的眼睛,一对纯黑的眸子,端端正正,映着他的白色面具,随即急剧收缩,扒在窗台上的手一下子就软了,扑通一声,整个人都不见了。只停顿了一秒,紧接着惊天动地的哭声便从窗外传了进来,一边哭一边叫着爸爸。雷再晖赶紧摘下面具,但却不敢再探头出去了。
他把妹妹吓哭了。他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他想他是应该道歉的,但他不知道她是因为他的眼睛,还是因为他的面具而害怕。
“有初,怎么了?摔到哪里没有?”
匆匆赶来的钟汝意一把抱起女儿,“让爸爸看看。”
如果是因为他的眼睛,追上去道歉只会让她更害怕,所以雷再晖没有动。他听见窗外的哭声越来越远,才慢慢地重新探出头去。那个妹妹伏在父亲的肩头,拼命地抹着眼泪,越来越远。
钟有初并没有看清那双眼睛,她的三魂七魄都被那张惨白的面具给摄去了,她笃定这无脸人每夜都会来找她了:“没有……没有……没有脸。”
钟汝意哄着女儿:“乖,不哭不哭,去后台找妈妈了。”
雷再晖狂奔回礼堂,对父亲坦白:“爸爸,我刚才吓着了一个妹妹,怎么办?”
雷志恒不以为意:“云泽的小孩真是少见多怪,没事,做几场噩梦就好了。再晖,别担心,爸爸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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