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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4頁(第1页)

陶楂差點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他驚詫林寐居然已經了解自己到了如斯恐怖的地步,又覺得林寐怎麼能這麼直截了當的戳穿自己。真沒品德。大學真是白上了。

「沒有。「陶楂撇撇嘴,從零食口袋裡翻出一袋餅乾撕開。

林寐膝蓋蹭了蹭陶楂的膝蓋,「我給你唱歌聽,好不好?別生氣。」

陶楂本來就沒生氣,但林寐既然說他生氣了,他還是得做做樣子。

「好……好吧。」陶楂不情不願。

夕陽的最後一抹顏色消失了,原野上帳篷上又多了數頂,風聲在耳邊呼嘯,朦朧的地平線就在遠方,形色不一的燈盞或掛或立,每一幀都像電影裡的場景。

這種地方會令人感到自身的渺小,人和這裡土地上的岩石、植物無二,都被天地包裹著。

這裡遠離喧囂紛擾,呼吸,呼吸就是唯一需要做的事情。

琴弦被撥動了,林寐試了音,隨便彈了聽不出是什麼的曲子,接著才正式開始。

男生骨節修長有力,能執筆能投籃還能彈琴,他頷,漆黑的睫羽襯得眼皮薄白,冷淡的面容在昏黃的燈泡下奇異地出現一抹溫柔的神色。

吉他音色入耳像一詩,溫和又含蓄,起起伏伏都撩動著人的耳膜。

陶楂一開始沒聽出來這是什麼歌,到林寐啟唇吟出歌詞時,他才恍然反應過來,是《起風了》

林寐聲音很輕,仿佛只準備唱給陶楂一個人聽,即使周圍不少人在朝這個方向張望,他眼裡的觀眾也明顯只有陶楂一個人。

「…我曾難自拔於世界之大,也沉溺於其中夢話。不得真假,不做掙扎,不懼笑話。」

「我曾將青春翻湧成他,也曾指尖彈出盛夏。心之所動,且就隨緣去吧。逆著光行走,任風吹雨打。」

「…心之所動,就隨風去了。以愛之名,你還願意嗎。」

陶楂心跳如擂,眼前眩暈,耳朵里不斷重複播放著林寐唱歌時的聲音。

曹嚴華在一旁如電線桿一般擎著天,他雙手插在褲兜里,劉海被風吹得亂風。不知是因為歌曲想起了什麼,他紅著眼睛,看起來還是笑嘻嘻的,「喲,真起風了。」

耳畔有帳篷被風吹得呼呼啦啦作響的噪聲,人聲變得沸騰,在此處逗留過夜的基本都是年輕人,驟然發生的天氣變化沒有讓其中任何一人發出牢騷。

相反,有人雙手擋在嘴邊,朝天吶喊,「來啊!來啊!干我啊!」

有女生也喊:「老娘是同性戀!我上個月和我女朋友領證啦!」

不知是從哪個方向,又傳來一聲,「我!骨癌!我想活下去!!!」

「草,兄弟加油!」

狂風大作,群山之間發出鬼哭狼嚎似的怪音,燈泡在燈架上擺盪,一圈圈的燈光則在地面搖漾。

風變成刀子,割在每個人的臉上,但沒有人往帳篷里鑽。

陶楂也沒有,他眼睛都被吹得眯了起來,身心卻覺得前所未有的暢快。

曹嚴華用開瓶器給林寐和陶楂一人開了一瓶啤酒,白色泡沫從瓶口滾滾湧出,曹嚴華往前走了走了,捏著酒瓶,「徐序,我草尼瑪!」

陶楂呆呆地看著,林寐在他耳邊問,「你有沒有什麼想說的?」

反正青苔山偏僻,反正異地他鄉,反正一切都迎來了結尾。

他被林寐這種人壓得喘不過來氣的青春期,他總是覺得自己太差勁的青春期,他不甘平凡的日夜,他屢次放棄又屢次爬起來的血淚……的階段已經開始,的戰場已經在等著陶楂去挑戰。

這一回合,輸贏任它,他要不負年華。

陶楂憋了口氣,他閉上眼睛,破釜沉舟般朝著空蕩蕩的群山喊出:「林寐,我討厭你!」

他嗓門本來就不大,風把他的喊話吹得支離破碎,但林寐卻聽清了。後者歪了下頭。

喊完,陶楂用手指撓了撓林寐的膝蓋,少年的臉不知道是被風吹紅了還是被啤酒那點酒精度給燒紅了,他清清嗓子,終於說道:

「把我討厭你留在這裡,我喜歡你只說你一個人聽。」像是捧著什麼珍貴的小秘密般,他在林寐面前不停重複,「喜歡喜歡喜歡,我喜歡喜歡喜歡你。」

林寐喉結微動,心臟的悸動使人呼吸困難,他眼睛似乎有些紅,陶楂還沒看清,就被輕輕握著脖子吻住唇。

「再說一次。」林寐蹭著陶楂的唇,低聲催促。

勇氣在剛剛已經用光了,陶楂一個字都擠不出來。

林寐沒執著於讓他重複,他拇指按著陶楂的下唇。

「對了,」陶楂忽然想起來什麼似的,「還要把過去的我也留在這裡,那麼可憐,那麼弱小,那麼沒用。」

「不。」林寐頭一回拒絕人拒絕得不假思索,並且是拒絕之後才沉思原因。

林寐說:「好的,壞的,可憐的弱小的。只要是你,都是屬於我的。」

男生笑起來,「你不要你那樣的你,我要。」

陶楂喉嚨發澀,他覺得自己應該是個活生生的真實的人類,此刻卻產生了自己是一株植物的錯覺,不是花壇和綠化帶里的植物,是原始叢林裡想怎麼生長就怎麼生長的植物。他紮根在最肥沃的土裡,飲著最充足的雨水和陽光。迎風不懼。

他長成參天大樹,長成瑰麗的花,哪怕長成一株柔弱的害羞草。這是只屬於他的自由和勇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