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
奈何春意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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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章(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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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千户跟我说了!东州有好多桃花,酿成的酒像蜜一样甜;中州有浩瀚大漠,谁也找不到的楼兰古迹:北州最繁荣兴盛,连地砖都是用金子做的……”

“行啦行啦!”

沈辨听得耳朵起茧子,摆手,“等以后出去了,你就会想着回来了。”

沈辨是一个忠诚的人。他没出身于那些世代承袭的家族,也很少被人注意才能,是皇帝这个伯乐,在千军之中选中了他这匹千里马,给了他出人头地的机会。一个善于打仗的人,并非一个善于政治的人,功名显赫必将压倒脊背,沈辨很清楚这件事,所以他宁愿守在环境艰苦的边境过十年如一日的生活,远离朝政的喧嚣。

他的忠诚让他在皇权下安全,可王朝更替之时,他却成了碍脚的顽石。

边境离都城太远太远,消息传到沈辨耳里时,一切已经晚了,旧帝死去,新帝的政权轰然压来,如巨大车辕,把不愿屈服的前朝之臣压得粉碎。沈辨愤怒悲痛,走投无路,可臣服是对旧主的背叛,他生性无法做一个不忠之臣,哪怕愚忠可笑。

他带着部下反叛了,引来了新帝的震怒,旧浪过矣,天下新历,他又如何抵抗新的狂潮。

新政权恩威并施,要连同整个天下重洗,新帝要掌控所有子民和臣子。

沈辨领兵能驱逐鞑靼三千里,还在雄气赳赳的壮年,那年却死于军中内乱。有人不愿追随他做谋逆之臣,为取得他的兵符,将他杀死在乱军之中。

他们与新帝派去的军队在狭路遇袭,双方很快激战了起来。混战中,副将临阵反叛,将长刀贯穿沈辨的身体。

白入红出,剧痛深入心脏,沈辨几乎感到一种悲哀的释然,身经百战,他看出了此战时机古怪,不过是选择相信,却被贪生的意志辜负。

他不想去看身边人的目光,仰天望去,一片白云苍狗,晴朗天光,飘动的红色染进眼睛,军旗什么时候已经残破了一角呢?从第一次得到旧帝命令举旗时,他就珍惜爱护这一面旗帜,后来绣出更新、更大、更威风的,旧的他也妥善地藏放在暗阁中,每每过年回朝中述职时,他和旧帝都会重新展开它,谈论上面每一道痕迹。

新旗代表他的军功显赫,而当了叛军,却又重新挂上了旧旗。

沈辨摸索出身上的兵符,将这握了数年的宝物攥在掌心,声音缓慢而沙哑:“蠢货,你想要,跟我讨就好了。因为我所想要的,绝非是这块玉啊!”

兵符掷地,众目睽睽下粉碎,副将愕然,松开手里的刀,慌忙俯身去捡。冰凉的玉块攥在手心里,将功折罪的未来就在眼前,抬头时,沈辨正低头平静看着他,副将不禁呆住,直到现原来沈辨的眼睛褪成死灰,已经凝成驻枪跪地的石像。

副将心里涌出一阵卑鄙的惶惶,颤抖伸手将沈辨的眼皮阖上。

主帅身亡,悲痛的呼声四起,残有一息的敌人趁沈骊兰心神动荡之际,猛地往她面上挥刀而去,血光飞溅,一张本该俊美的面容被刀锋划开,破出狰狞长痕。血滴落敌人的面颊,温热如泪,他的颈骨也被彻底砸裂。

隔着厮杀的乱流,无数激烈的声响变成安静的水,水底出嗡嗡的嘶鸣。沈骊兰摇摇晃晃站起,捡起已经被血沾染斑驳的大弓,血模糊了视野,久战而颤的手现在却用力地、稳定地握住了弓弦,她握着弓,就像父亲第一次教她射出无所披靡的箭。

一刹那,就击碎了背叛者的头颅。

前一夜,军队驻扎在山间,冷得呵气结霜,将士们都围坐依靠,沈辨则与沈骊兰秉烛在残破的空栈之中,为她擦干净那一把巨弓,雪光锃亮,箭射出去时,就像流星一样美。沈辨用一把小小刻刀,在弓身上面刻下了一只线条崎岖的小鹰。

沈骊兰抱怨:“真丑。”

“分明很威风。”

沈辨抚摸着弓微笑,眼睛在烛火下熠熠,“我的骊兰就像这只漂亮的小鹰,可以飞去任何自己想去的地方。”

可此刻她的掌心紧紧抵着它,只听到幼鹰在哭泣时的悲鸣。

第六十四章千秋长青

新朝第一年,沈骊兰十五岁,带着一队悲的残兵,流窜颠沛,命数渺茫。

一路上,流的血越来越多,他们的同伴越来越少,前路也越来越渺茫。这是一支由沈辨亲自培养的亲兵,自始至终忠心耿耿,追随着沈将军的孤女,宁可牺牲也绝不回头。

他们是一支叛乱之军,是一群前朝的孤魂野鬼,本不该再容于这个世界。

逃亡的路上,沈骊兰也远远望见了北州的高楼,遇上了东州的桃花,行走过中州的大漠……这些地方如季千户所说,迥然于边疆的风光,比她的幻想更恢弘,也比她的幻想更黯然。沈骊兰没有停留,更没有空去游走与欣赏,精妙的建筑让她觉得索然无味,东州的桃花不比草原长风花遍地盛开,大漠太苦寒,唯有满目星辰时让他们停下共望,因这样烂漫的星光,也曾在边疆的天空见过。

长风拂过,被展开的皱军旗因风烈烈,同夜寂然,她想,爹说得没错,最好的地方其实是故乡。

他们最终流亡到了南州。

南州是最好的地方,这里远离中原之地,自成一派,连皇帝也鞭长莫及,遁入南州,在山野间隐姓埋名,他们才终于甩脱了追击。

沈骊兰不是一个容易困在过往、会为挫败而一蹶不起的人,如果就此沉郁,才会让沈辨失望。而继续强行用遗留的同伴,去对抗一个已经落定的历史,也不过是自求灭亡。她的父亲忠诚,但希望他的女儿长生。

为求温饱,沈骊兰占山为匪,落草为寇,她毫无做叛军的自觉,借旧军散击,在南州大肆劫富,收留了一些不满新朝的义士,与被流放的一些旧臣妻儿。廉耻、君臣、大义,这些冠冕堂皇的枷锁被她踩碎,沈骊兰既不在乎他们的规则,也不被他们的道德感化,她是南州杀出的一尊女阎罗,几乎让所有奸商高官闻风丧胆。文人刀诛笔伐之时,竟被她救济过的贫民们群起围打;等到官兵捉拿,也只惹得死伤无数。

沈骊兰所领的绿林之道,于南州竟无人可奈何。

她仍喜欢穿紫衣,造银箭,喝烈酒,弯弓可射穿一对大雁,与她从前似乎也并无不同,只不过再也没有人喊她小将军。年轻的飞光在她身上经过,让她如野草生长,展翅可击空千里,沈骊兰仰卧在屋顶之时,只觉得心中空荡,没有可以眷恋的地方。

七年后,他们因平一桩旧案之仇,杀死了知府的舅舅,当朝的高官,引来的怒火和灾祸。知府联名请奏,派遣了一万禁军,将他们整座山都围住,马快刀利,实力悬殊,夜里点起的火把,几乎亮如昼夜,领将军称如不投降归顺,则要将他们与这座山烧穿殆尽。

他们山上不过千余人,何况山上尚有数百无辜的老弱病残,这是一场必败的仗,是沈骊兰也无法逆转的局面,似乎只有认输的归途。可就算他们投降,也必然会被处死,与被火焚烧殆尽,似乎也并无不同,她从不畏惧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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