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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页(第1页)

程赋挑了几本诗经,多买了些纸,以及笔墨,就带着白幕杨出了门。

白幕杨此刻的装扮和气质很像某家公子,那双狐狸眼眼波流转,青丝把疤痕遮住,而下方被面纱遮住的脸庞让人浮想联翩。

那双眼睛太犯规了,白幕杨又穿着白青色的衣衫,带着青色的发带,看着如同谪仙一般,又从书行出来,不免得让人觉得这是一位世家的小公子,出来采买读书用的纸砚。

于是周围有不少姑娘悄悄看着白幕杨,有的脸上还带有红晕。

程赋一出门就看到了这个情景,不由得有些生气。

这是我媳妇,看什么看!你自己没有媳妇吗!

他沉下脸,看向四周。

果然周围的姑娘接着就看到那青衣公子身后跟出来的,身高八尺,在人群中鹤立鸡群,身子壮硕,长相也是剑眉星目,面如冠玉的程赋。

额……更脸红了。

程赋不知道这些姑娘是对着自己脸红,以为这是更喜欢白幕杨了,心下只觉得吃醋的不行,二话不说就要拉着白幕杨回家。

白幕杨何其敏感,他早就知道那些女子的视线是在看自己和程赋,但他自始至终都觉得自己长得不好看,所以下意识觉得那些女子是看着程赋脸红。

他夫君果然招女子喜爱。

白幕杨面色白了白,觉得顿时有些呼吸困难,心脏像被谁搅弄了一下,觉得喉咙发干。

他想显示主权,他想说这是他的夫君,是他的丈夫。

但……他觉得自己是丑陋的,程赋对他很好,如果想要在外找个女人或者是哥儿,他都觉得是应该的,毕竟自己……

白幕杨脸色更白了,深吸了口气。

夫君对自己那么好,就算想找别人也是自己的原因,谁让自己的脸被毁了,还丑呢。

没有人能够像夫君那么喜爱,疼自己了,如果他喜欢别人,自己就算再难受也是应该的,他要大度,不能让夫君为难。

白幕杨再面纱下扯起了一抹苦涩的笑,心脏被搅动的更难受了,他坐上那驴车,程赋立即赶着驴快速离去。

很快,太阳就落了山,程赋甚至还在回去的路上顺带买了铜镜。

他听闻有些哥儿会如同女子般,每日护肤,出门会画眉,描唇,会对着铜镜束发。

家里正好缺一块铜镜,路过时见那铜镜竟然能将人照出个七七八八来,觉得很是不错,就买了一块带回家。

他寻思着,下次有机会也要买些螺子黛什么的,给自媳妇用用,毕竟生活好起来了,自己媳妇当然可以漂漂亮亮的出门。

程赋先送白幕杨到了家,把东西搬进去后就归还了驴车。

白幕杨只在白慕柳的房间中见过那铜镜,但这块明显要比白慕柳的好,他远远见过,白慕柳梳妆时要紧贴铜镜才能看得清,而这块铜镜则清楚多了,刚刚程赋试照的时候把程赋照了个七七八八。

花了好几两银子呢。

太奢侈了,上镇上买完东西又花了十两银子。

白幕杨把装着钱的盒子拿了出来,数了数,加上他三两的彩礼,盒子里还剩下六十二两。

当初卖那头鹿赚了一百二十两,这才过去两个月就花去了六十五两,太奢侈了。

白幕杨深吸一口气,当真是有钱的日子过惯了,如今一天花去好几两都没什么知觉了。

铜镜

白幕杨叹了口气,那先生说按照他的速度,还得再读上两个月,这期间加上纸墨的消耗,还有油灯,估摸着也要五两左右。

家里还要吃饭,粮食倒是不是很贵,但两个月也要二、三两左右,毕竟他发现程赋属于无肉不欢的那种,就算不买肉也会上山捕点什么野鸡来吃。

如今已经接近冬季,秋日已经过去大半,还要购入煤炭和厚被,还要买几件厚衣和绒鞋,食物也得多屯些,这又是好大一笔支出。

过完冬季,估摸着钱也可能不剩多少了。

白幕杨盖上盒子,叹了口气,将盒子锁上放回原位后便开始做饭。

最近程赋喜欢吃鸡肉,尤其是他炖的鸡汤,那汤他能喝上一大碗,白幕杨自己其实不太喜欢吃肉,这是因为他以前过惯了没肉的日子,现在吃上了却因为不习惯总觉得差点什么,但程赋作为猎户,时常上山捕猎,从小到大是吃惯了肉,于是在家吃饭经常是他自己吃了一点肉就不想动筷子了,最后还要被程赋多塞好几口,但生下的肉全进了程赋的肚子里。

已经连续几天都是喝鸡汤了,白幕杨脑子一转,决定做点重口味的。

于是他炖了鸡肉,软烂入味,那些汁是浓稠的,用来拌饭最香,还用豆腐和菜炖了汤,又蒸了个蛋羹。

刚做完饭,程赋就回来了。

程赋还没走到家里呢,就先闻到一股子香味,他光是顺着香味都能自己走到家里了。

毕竟他媳妇做饭可是一等一的好吃。

回到家就立即跑到了厨房,此刻白幕杨还在准备给蒸好的蛋羹拿下来,见程赋回来了,就招呼着他先去洗洗手再吃饭。

程赋立即跑到院子里用水仔细搓了搓手,又跑了回去,白幕杨已经为他盛好了饭,程赋简直饿坏了,坐下就先扒拉炖鸡。

程赋很自觉的把两个鸡腿都扒拉了下来,然后放到了白幕杨碗里,把白幕杨的碗占的满满的,又夹了些菜给白幕杨,这才开始自己吃自己的。

白幕杨对程赋的投喂已经习惯了,也很自觉的开始慢吞吞的吃那两只鸡腿。

程赋捞了个鸡翅,一口咬下去,软烂脱骨,鲜香四溢,味道浓厚,简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