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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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潭在养小动物上,的确有几分天赋,鸡鸭这些家禽又不像人生病了会说话,它们只能病歪歪的躺着呻,吟,得不到救治就当场噶掉,给主人家带来惨重的损失。
但沈潭会通过一看二摸三猜,再加上自己翻看一些书籍自学,治好家禽的病,挽回损失,还越养越好。比如那窝小兔子,本来就是沈潭捡的,精心照看之下一口气繁衍成一个大家族,每隔一段时间都要到处送人,或者找贩子卖掉。
卖兔子只是小钱,也就不会被人盯着没完。
但沈知澜想到的是另外一个可能性。
“堂兄堂兄,你来后院看一下!”
沈知澜盯着那只晒太阳,慵懒舔毛的白猫,连忙喊了起来。
沈潭绕到后院来,“怎么了?被鸡啄了吗?”
“这猫猫,是不是揣小崽子了?”
沈知澜指着窜上屋顶的白猫问。
沈潭喊了一声咪咪,刚才还爱答不理的白猫伸了一个懒腰,轻巧的从屋顶跳下来,过来蹭沈潭的裤脚。
靠的近了,沈知澜更能欣赏到这只猫猫的美色,纯白不带一点杂色的皮毛,两颗蓝宝石一样的眼睛,耳朵上带一点尖尖立起的毛,脸庞到下颚周围也同样带着长毛,长成围脖的样子,威风凛凛,是只非常美貌的猫猫。
沈知澜猜,“这猫是临清狮子猫吗?”
他瞧着有点像。
“不知道,咪咪是捡的,非常乖巧。”
沈潭抱着猫一掂量,“好像的确重了一些,咪咪是不是真的揣崽崽了?嗯?”
他伸手一抱,猫就乖巧的卧在他怀里,模样真是可爱的要命。
沈知澜慢慢靠近,试探着摸了猫猫的下颚,猫猫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显然很享受。
沈知澜看着这只可爱的猫猫,终于把自己的主意说了出来:“堂兄,你听说过“聘猫”
吗?”
*
从远古开始,人类就一直非常喜欢猫猫,在法老墓里,都能找到猫猫的木雕,可见这种喜欢的历史非常悠久。
因为喜欢,所以重视。如果要养一只猫,还会做好各种准备工作,先看黄历,再请王母娘娘和东华帝君做见证,签下纳猫契,一系列的动作下来,才会把猫猫接回来,成为家中的一员。
这个过程就被称为聘猫,同样会支付一定的酬劳。
沈潭被他说的一愣一愣的,摸咪咪的手都停了下来,“真的吗?”
“当然是真的!你想想一些小姐夫人,是不是都喜欢温顺又美貌的猫猫?如果好好养着,再把猫猫聘出去,不就是一笔银子吗?”
现代的猫舍,多火啊,还有不少的萌宠博主带货呢!以他看,沈潭本来就有这个本事,干嘛不合理利用呢?
沈潭又摸了一把咪咪,“我想想,我再想想。”
“可以,慢慢想吧,反正也亏不到哪儿去的。不过堂兄,咪咪正揣着崽,要经常给她吃鱼,她才能长得好,毛色鲜亮,崽崽也能跟着长得好。”
沈知澜绞尽脑汁的,把自己那点养猫知识都倒腾出来,供沈潭参考。
也不管有用没用吧,沈潭统统都记了下来。他本来就喜欢咪咪,就算没这桩事情,也会好好照料她的。
*
沈知澜提出一个解决法子后,就经常跟堂兄一起去照看咪咪,去集市上给她买小鱼小虾蒸着吃。伙食吃的好,咪咪的模样更加出众了,谁见了她都要惊呼一声大美猫。
养着养着,沈知澜自己都想要这么一只猫了,回去找娘一顿哀求,杜珍娘被他求的心软,但还是没答应。
“你年纪还小,没轻没重的,万一猫儿抓伤你呢?等你再大点,娘肯定替你聘一只猫来!”
杜珍娘答的是掷地有声。
可惜这种说辞已经糊弄不住沈知澜了,他已经不是三岁小孩了!哼,怎么可能信。
自家养不了猫,看看别家的猫更快乐,还不用铲屎!
这几天,沈知澜又冒出了新主意,跟沈潭一起带着咪咪,就坐在后巷子口晒太阳,偶尔给咪咪喂点小鱼干。
咪咪也非常给面子,表演了几个扑鼠的动作,逗起一片喝彩声。
后巷子口有几颗大树,树荫撑起一片阴凉,就有人搭起了几张桌椅凳子,附近的居民都在这里,有人扇扇子,有人架笼逗鸟,甚至有人逗蛐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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