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2章 肥兔子(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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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剪下来的参须放在一旁,他们不敢剪太多,只有手指头那么长的一小截,还是所有须子里面最细的一根,不过哪怕是这么细小的一根,里面蕴含的参味都已经浓到母子俩都能闻出来的地步,可见这人参药性之前。
对此,苏母对顾侯爷这个准女婿,又多欢喜了几分。
本来以为齐大非偶,顾侯爷年纪又大,早年身子骨还弱,对弟弟也是唯命是从的,还以为对方只是想找个好拿捏的小哥儿回去,给他顾家开枝散叶的,在顾逢云上门商量两人的婚事之时,苏母才对顾逢云有了些许改观。
想他堂堂侯爷,能纡尊降贵亲自过来同苏母商量婚事,而没有随意派一个管家或者下人过来,苏母对此非常的满意。
现在聘礼都送过来了,里面不光是绫罗绸缎,还是这两年刚刚兴起的各色棉布,棉花,这东西可是个稀罕物,据说整个京城,只有宋家有,苏母还以为按照他们跟宋家往日的过节,这宋家是不可能把这么贵重的东西,交给顾逢云当聘礼的。
没想到宋家不仅给了,还给的特别多,那棉布光是花色就有七八种,素雅的,浓艳的,沉稳的,各种颜色都有,而且量也不少,多得他们家堂屋都快放不下了。
最为令苏母满意的,还是那一顶赤金头冠,哥儿的头冠不如女娘的华丽,但眼前这一顶显然是下了功夫的,整个头冠都由赤金打造,上面点缀着珍珠与金刚钻,显得整个头冠光彩夺目,贵气逼人。
头冠拿在手里也是沉甸甸的,苏母也曾是富贵人家的太太,自然知道这头冠通体都是黄金打造,不说工艺,便是这个重量,也差不多有个三十两重了,就是拿去融了,也够往年他们一家人一年的嚼用。
苏母还以为所有聘礼当中就这头冠与那些棉花棉布最为金贵,谁曾想顾逢云还给他们在底下藏了一份惊喜,这叫苏母怎么能不满意呢。
便是连苏小哥儿,此刻也是满意极了,他倒也不是贪财,而是觉得一个汉子,他若是真的愿意善待你,那就肯定会舍得给你花钱,反之,他对你一毛不拔,那就是你在他心里,连钱都比不过。
苏母看着眼前这一堆聘礼,既满意,又有些担忧。
“早年我也给你准备了一份嫁妆,都是我偷偷攒下来的私房钱,你爹不知道,他啊,根本没想过让你嫁人,他只想把你困在家里生孩子,若是让他知晓我替你存了嫁妆,怕是会闹得鸡犬不宁。”
说到自己的丈夫,苏母无奈的叹了一口气,才有继续说道。
“儿啊,你若是能回一趟老宅,就去帮娘,在以前娘住的院子里,那一株最大的柏树下面,有娘给你藏的嫁妆,当时走得匆忙,家里又乱,没来得及去挖出来,你要是有机会,就去弄出来,要是不行,那便算了。”
苏小哥儿还是第一次知道,原来母亲曾经给他准备过嫁妆的,想到这里,忍不住红了眼眶,抱着母亲失声痛哭。
等他哭够了,也哭累了,才收拾了一下,把那一小截参须拿去给苏母熬药喝。
宋家人在吃完酒以后,也没急着回村子里,而是在侯府歇了一个晚上,第二天早上才慢悠悠坐着马车回了宋家。
一到宋家,宋春临就火急火燎的跳下马车,直奔工坊。
昨天他就扔了一千只兔子出来,放到工坊里,让军营里派了几个会杀兔子的过来,宋春临为了让这些人心甘情愿的干活,还拿冷吃兔跟麻辣兔头来诱惑他们,有了美食的吸引,这些人干活才能有动力。
然而再有动力的人,在连续杀了一整天的兔子以后,整个人都要杀到精神恍惚了。
“兔子好多兔子……”
“我不想杀兔子了,我想去训练,让我背上一百斤的东西,跑一下午都可以,只要别杀兔子了。”
“呕~我不行了,我好想吐,我现在一看见带毛的,就反胃。”
宋春临脚还没踏进工坊的大门呢,就听见里面的人在吐槽自己不想杀兔子了,他的鼻尖也嗅到了一阵浓烈的血腥味,看来确实杀了不老少呢。
宋春临走进去,看到生无可恋的几个人,心稍微有那么一点点虚,但他很快就调整了过来,这些大兵们,吃他的喝他的,杀个兔子又咋了,最后还不是要给他们吃的吗?
面相工坊大门坐的士兵第一个看见宋春临,起初他还以为是自己杀太多兔子,都已经杀出了幻觉,直到人都走进来了,才恍然大悟,这是真的回来了。
“嗷~宋小公子啊!你可算是回来了!”
随着他这一声狼嚎,其余人也都朝门口这边看过来,宋春临有那么一瞬间,以为自己掉进了狼窝了。
大家伙七嘴八舌的朝他开口,大致意思都是说什么不想杀兔子了,想回军营里去,杀兔子果然不是他们该干的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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